【柏图财税】今年的发票明年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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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发票开具时间为上一年度,而支付、报销、做账却在次年的发票。

第一种是隔年发票,指的是经济业务发生在2021年,款项支付也在2021年度,但是发票是2022年才开出来的发票。

第二种是当年未报销发票,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做账时间都是在次年的发票。这两种咱们详细说说。

当业务已经发生,就属于当期应该负担的费用,就应该计入当期,和发票是否到达,发票能否取得并无必要联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仅是原始凭证的一种而已。

所以,对于有时差发票的来说,属于当期发生的支出,应该直接做会计分录,记入当期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例如出差人员12月底出差到1月才归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21年预计于2022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

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之前,如果取得了发票(不管这个发票是2021年开具的还是2022年开具的),直接把发票附在2021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第二年经办人员才拿过来报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还是应该入到上年,但是上年都结账了,怎么入账呢?这就用上了“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

自然也是在2020年的汇算中处理,已经汇算了那就调整申报表,把这个费用加到所属期去扣除,没有申报那直接就把这部分费用算进去税前扣除。

所以不建议在1月、2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因为很可能会返工,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跨年发票很麻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从源头治理,避免或者减少产生跨年发票,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3.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

答: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特殊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答: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答:可以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不会对已经申报的结果造成影响,如实申报即可。

答: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年的货物如何确认?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如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收入如何确认?

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企业所得税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6、年末住院年初出院怎么算?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

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第二年的医疗费用。该纳税年度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享受此扣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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